对非法出卖、采集、供应血液的单位或个人有哪些刑事处罚规定?
www.msxh.com   2006-8-14 10:19:37   来源:眉山市中心血站
【字体:
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王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