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6日眉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艾鸿举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平然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周倔强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唐 涛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 军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美福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李 东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乔劲松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 燕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徐大荣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韩 云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唐 涛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平然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刘 军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王美福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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