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www.msxh.com    2006-2-22    来源:眉山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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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勇作法院工作报告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6年2月22日

在眉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  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05年,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市政府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我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一届人大七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

  2005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78件,与上年相比(以下简称同比)上升7.7%,诉讼标的金额8.62亿元,结案1198件,同比上升8.6%。全市基层法院在我院的监督指导下,共审结各类案件9013件。

  第一,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17件,同比上升7.1%。严厉惩处严重危害社会的团伙犯罪。任兵等19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抢劫等犯罪一案和王仲东等21名被告人抢劫、故意杀人、强奸、诈骗等犯罪一案,社会影响重大。我院成立了案件审判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经过连续多日开庭审理,依法判处任兵等6名被告人死刑、1名被告人无期徒刑、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王仲东等人携带枪支、刀具,在仁寿、什邡、棉竹、山西太原等地,入室抢劫、盗窃、诈骗他人财物,作案54起,并致4人死亡、10余人轻重伤,强奸幼女和妇女多人,杀伤1人,影响恶劣。我院依法判处王仲东等7名被告人死刑、4名被告人无期徒刑、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这两起案件认定罪名分别达9个和7个、确认犯罪事实达82起和54起,案件审理报告达400多页25万多字、判决书达220多页13万多字。案件判决后,社会反响强烈,新华网等全国十多家新闻媒体予以了报道。依法惩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审结11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眉山分公司原副经理韦奇(副处级)受贿11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对其犯罪所得分别予以没收和追缴。东坡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杜岗收受贿赂、徇私枉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3件。王学华非法运输、贩卖毒品海洛因648.9克,被判处死刑。坚持严肃执法与保护人权相结合,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如有“中国媒体劝首第一案”之称的辜海军故意伤害案。辜在致伤他人后逃往外地打工,后经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节目主持人向菲规劝自首,如实陈述了犯罪事实,我院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全市法院全年共审结刑事一审案件758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652件986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罪犯占17.03%;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罪犯占50.60%,依法适用轻缓刑的刑事政策,判处缓刑37人。

  第二,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81件,同比上升43.81%,诉讼标的金额4.1亿元。其中,审结借款合同、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股东权益等一审、二审等案件107件,诉讼标的金额6998.23万元。稳妥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保障企业改革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审理了仁寿棉纺厂等标的大、人员众多、影响重大的破产案件。妥善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审结2件。抓住热点难点,审理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共审结婚姻家庭、侵权、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纠纷案件173件;审结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案件10件;审结劳务合同、农业承包合同、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28件;审结了一批拖欠民工工资、工程款案件和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城市贫困居民、“两无”农民的纠纷案件,保障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全市基层法院全年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合同、侵权等各类民事一审案件6353件,诉讼标的金额1.67亿元。

  第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促进行政权和司法权的依法行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案件审判工作,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营造良好的干群关系与官民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青神县青城乡五更桥村五社诉该县政府征用土地行政纠纷和土地使用权颁证纠纷两案,我院坚持以案讲法,以证据判案,以理服人,收到了促进城市建设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社会效果。全年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49件,同比下降12.2%。

  全市基层法院全年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61件,审查办理非诉行政案件150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件。

  第四,规范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规范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评估、拍卖、变卖财产等行为,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制定了《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操作规程》,完善了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分离等监督制约机制,消除“暗箱操作”现象。以主动邀请市人大领导监督、检查执行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执行局长联系电话等方式,促进执行工作开展,理顺执行工作机制,力克“执行难”。执行部门9人全年出差1500多人(次),行程近20万公里,在党委和人大支持、协调下,成功处理了涉及洪雅城东电力公司和涉及彭山化学工业总公司的150多起案件。全年共执结案件251件,同比上升156.1%,执结标的金额4.01亿元。

  全市基层法院全年共执结案件1800件,执结标的金额8821.87万元。

  二、加强审判监督和指导

  2005年,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既努力强化自身审判监督,又通过各种途径监督、指导全市基层法院的工作,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

  第一,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申诉难”问题。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督办涉法涉诉上访案件。规范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制度。设置了信访接待室,配备了专职接待人员,制定了《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暂行规定》、《接待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建立了来信来访定期分析制度、交办督办案件的处理制度、重大信访案件报告制度、回访制度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等,做到了信访工作四个百分之百目标,即所有来信来访,都进行登记,件件记录在案,随时可查,达到100%;所有来信来访,都有人拆阅,有人接访,进行分析归类,达到100%;所有来信来访,都及时交办,落实办理责任到单位、个人,达到100%;所有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达到100%。全年共办理来信281件((次)),与上年持平,接待群众来访431人((次)),同比下降196.1%。我院还认真做好专项涉法上访老户排查、息诉工作,共排查上访老户33件,同比下降69.7%,已经做好息诉工作18件,占54.5%,其余正由院党组成员下访,分片包干进行人人见面,继续做息诉工作。推行申诉、申请再审审查听证和合议制度,确保申诉、申请再审审查工作有序、规范。全市法院依法改判案件123件,改判率为1.20%,同比上升0.25个百分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结检察机关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5件。

  第二,加强诉讼调解工作,促进当事人和谐相处。全市法院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积极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做好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的调解,确保当事人把要表达的意思说明白,审判法官对当事人的真正意愿和目的弄明白,审判法官把相关法律法规向当事人讲明白,努力提高调解能力,降低当事人诉讼风险,减轻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尽量用“和谐”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争议。全市法院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中,诉讼调解结案的2107件,占32.8%,同比上升8个百分点。四川汪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窦晓容、杨权中、杨睿企业职工死亡补偿纠纷一案,受到广泛关注。我院多次与汪洋公司领导沟通,与窦晓容等进行法律解释,积极做好调解工作,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兑现了全部补偿款项。同时,鉴于窦晓容家庭困难,我院免收了其应当承担的诉讼费。双方对我院法官司法能力与司法为民作风给予了高度评价。

  第三,完善审判质量监督,健全监督体系。严把办案质量关,规范监督标准,完善监督方式,定期对二审、再审改判案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拓宽监督范围,通过院局域网进行案件质量、案件审限全程跟踪,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发布督办令,并与目标绩效考核挂钩。由于我院网络应用成效显著,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领导高度评价,被确定为全国法院系统两个网络应用试点法院之一。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对监狱报请的减刑、假释案件提前公示,公布举报联系电话,统一公开听证,杜绝呈报不实现象。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05件。全面推进案件审判质量评查工作制度,每月定期对本院审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全年共评查各类案件547件,是上年评查数的5.3倍,案件质量优秀的517件,良好的24件,合格的6件,有2个业务部门因评查平均分值未得到95分而被扣减目标奖。全市基层法院也专门组成人员,对本院审结案件进行跟踪管理,层层把关,将案件质量与目标考核挂钩,逗硬奖惩。

  第四,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方便群众诉讼。针对一些经济困难的群众无钱打官司的问题,我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实施司法救助的案件共95件,减、缓、免交诉讼费300.13万元,同比上升144.7%。全市基层法院对496件案件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165.3万元。对追索抚育费、扶养费、赡养费案件以及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低保人员提起诉讼的案件一律减免诉讼费。针对一些涉诉群众缺乏法律知识不会打官司的问题,全市法院普遍加强诉讼引导、诉讼风险提示,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第五,推进法院改革,完善审判制度。我院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原则,从立案、庭审、审判结果、裁判文书到执行整个案件流程一律公开,以公开促公正。采取案件开庭前公告和简化旁听手续等措施方便群众旁听审判。基层法院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提高审判效率,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4727件。为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全市法院高度重视,在4月底前全市选任并被人大常委会任命了首批33名人民陪审员。我院对33名人民陪审员作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并进行了考核。5月以来,人民陪审员共参加审理案件167件,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特别是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社会阅历丰富、熟知社情民意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参加组成合议庭审结的一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受到了被告人家长、学校、社区和有关方面的一致好评。

  第六,加强对全市法院基层建设工作的指导,推动基层建设协调发展。我院立足于抓自身、谋长远、促全面,下大力气推进基层建设。一是重点推动开展了创“六无”法院活动。即经过两年左右努力,基层法院实现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全市基层法院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采取有效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考核,有2个基层法院达到“六无”标准并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二是大力促进基层基础建设。在党委、政府的关心下,我院经过多方协调和努力,仁寿县法院审判大楼顺利落成,丹棱县法院、青神县法院审判大楼建设项目和全市需要新建的11个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全部纳入了国债资金投资计划,涉及国债资金700多万元。

  三、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

  2005年,我院坚决落实市委“抓班子带队伍”决定和上级法院提出的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要求,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教育活动为重点,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班子核心作用。我院坚持从创“四好”班子入手,强化“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和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一班人在工作中勤政务实,带头转变作风,带头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做到在利益面前不谋利,名利面前不伸手,群众面前不特殊,市场经济大潮面前不“落水”,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加强队伍建设。我院认真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要求,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加强队伍建设。作为市委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联系点,我院采取明查暗访、专项督导、蹲点调研等多种形式,深入查摆不规范司法行为;实行上班指纹签到制度,对干部上、下班作息情况进行暗访,对人员在岗情况和办公内务等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并将暗访、检查情况制作成视频资料在全院播放。同时,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现场观看,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就本部门存在的问题谈观后感受,提出整改措施。这项举措,在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中引起震动。抓好制度规范,对建院以来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形成了本院《规章制度汇编》共58个制度。加强警务用车管理,严格遵守省高级人民法院警车使用“五条禁令”,节假日无一人私自动用警车。积极开展法官岗位教育培训。先后邀请院校知名法学教授、省法院资深法官来我院举办专题讲座,全市700多人(次)法官接受了培训;组织了500多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业务知识统一考试;有20多名法官接受在职本科和法律硕士教育;有3名法官和工作人员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司法廉洁。我院狠抓班子和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作风教育。年初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及其分工表,将党风廉政建设层层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抓好法官远离案件利益格局,强调法官必须保持司法廉洁,不得私下与一方当事人单独会见,不得违反规定为其提供咨询意见,不得为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及中介机构,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案件。通过强化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司法腐败,取得了新进展。2005年,我院共受理涉及全市法院的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47件(次),与上年持平,办结47件(次),通过调查核实,对犯一般性错误、缺点的5人给予批评教育,对42人(次)予以澄清。我院被市委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2005年,在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院被复查确认为省级文明单位,被市委表彰为维护稳定、目标管理、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涉诉信访等先进集体,另有15项工作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市委和市有关部门表彰。全市法院共有7个集体立功、41个(次)集体、78人(次)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受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奖励。

   四、进一步加强联络督办工作

  我院自觉强化宪法意识,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努力改进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信访督办工作,制定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办、交办、督办、转办件的办理规程,明确了院内各部门的责任。全年共收到各类交办件23件,已办结19件,另有4件正在办理之中。坚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视察、检查法院工作,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判和公开听证等57件313人(次);坚持报告制度,对涉及有关重大事项,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主动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年由院领导带队,分别深入各区县,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是我院长期坚持的一项制度。通过积极主动争取同级人大的监督,使人民代表了解法院工作,不仅促进了法院的队伍建设、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而且有利于改善法院的执法环境。

  各位代表,我院2005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地感谢!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和工作人员审判作风不够端正,审判纪律松驰。主要表现在庭审不规范;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不热情,工作方法简单粗糙;业外活动不检点,人民群众仍有反映法官在办案中受利益驱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情况。二是司法过程还不够透明。主要表现在一审案件当庭宣判率没有明显提高,二审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比例偏低;执行案件中,对当事人的知情权保护不够。三是全市法院法官队伍出现“断层”,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全市法院年均受理案件1万多件,法官只有280多名,其中我院一线审判岗位法官不到30名;我院和丹棱、洪雅、青神法院不能按照案件类型独立组成合议庭、全市16个人民法庭中有6个不能组成合议庭。四是执法环境较差,暴力抗法、无理纠缠事件时有出现;五是经费保障困难,特别是基本建设压力沉重。我院目前仍负债1100余万元,全市基层法院基本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也亟待改善。对此,我们将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在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同全市基层法院一道,共同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五、做好2006年工作

  2006年,我院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根本指针,以提高司法能力为核心,强化审判管理,提高队伍素质,推进基层建设,发挥审判职能,为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围绕服务稳定、发展大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检验审判工作。一是依法严惩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加大对有组织犯罪、共同犯罪和财产型犯罪的惩罚力度,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惩处重大安全事故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同时,贯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探索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二是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工作,依法保障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维护统一、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切实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依法审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等案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纠纷,保护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加强对残疾人和其他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完善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拓宽调解范围,促进纠纷双方和谐相处。三是加强执行工作,认真学习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使判决确定的当事人权益能够得以实现。四是规范信访工作,完善案件评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第二,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进一步深化认识,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教育活动成果,针对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增强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自觉性;加强教育培训,围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改善学习环境,加大学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公正司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努力做到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强化对法官司法行为的监督,加强对法官的审判纪律约束,严禁越权办案,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对滥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严惩。

  第三,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解决基层法院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以创“六无”、“六化”、“三个一流”为目标,推动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坚持重心向下、固本强基的原则,努力解决部分基层法院在办案质量、审判作风、物质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基层法院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特点,推行巡回审理及其他灵活模式,继续在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按照规范化、规模化和科学化要求,加强人民法庭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全面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加快眉山发展,建设法治眉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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