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促进眉山经济跨越式发展。一是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继续支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省局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环境。围绕眉山“十一五”规划确定的4大优势产业、5条产业链条、30个工业集中(园)区、4大拳头产品、百村万户生态家园建设,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大力发展商标品牌战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眉山知名度。一是继续做好商标注册的宣传、咨询、指导工作,拓展商标注册领略。二是继续抓好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国家驰名商标的培育工作,走品牌发展之路。三是继续抓好商标助农增收典型示范工作,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培育。四是继续抓好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有力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深入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眉山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五年内全市食品经营户建立“四制”户数应达到100%,药品、农资、电器、建材行业经营户建立“四制”户数应达到70%以上,从源头上控制假冒伪劣商品入市。
——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服务功能,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打破条块分割、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促进行政区经济向区域经济一体化转变。指导组建各类协会,发挥协会在市场经济中的协调作用,遏制无序竞争,努力实现行业自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信息系统,营造诚信眉山。
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支持“三农”发展,扎实做好培育、发展和规范农村经纪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工作。
围绕“发展订单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主题,开展“农业种养植”和“农副产品订购”合同示范文本的调研,待条件成熟后在本市发布推行。
——继续加强法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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