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眉山市人口出生率由10.55‰下降到6.22‰,人口自然增长率由3.58‰下降到1.65‰,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2%以上,在控制计划内少生6万人。
随着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深入人心,100%的村实现了村民自治,80%的村达到规范。“十五”期间,眉山市创新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机制。全市建“三结合”示范基地1784个,累积帮扶17.8万户,累积投入1.7亿元,年人均增收200元以上。8337名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领到奖励金,累计达到769.6万元,全市0—18周岁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城镇享受低保的独生子女父母领到奖励金共计2067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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