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实施“十五”计划以来,眉山市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291.8万亩森林得到有效保护,累计减少森林资源消耗76万立方米,一次性安置林区富余职工35人,分流1824人;完成坡耕地退耕还林36.3万亩,荒山造林44.98万亩,封山育林19.43万亩,零星植树(含义务植树)3753万株;累计完成林业建设投资7.93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林业建设的快速发展。
四年来,全市新增森林面积34.9万亩,森林覆盖率上升到34.56%,增加3.24个百分点。939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控制,减少土壤侵蚀量48.89万吨。在加强生态建设的同时,按照“优化培育经济林,适当发展用材林,大力发展笋竹林”的结构调整思想,加大林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力度。新建成经济林基地11.64万亩,速丰林基地34.98万亩,笋竹兼用林35.49万亩。培育、引进丰华纸业、汉迪林产公司、美联家居、洪雅东力雅等木竹加工龙头企业,涌现木材加工企业352户、竹材(笋)加工企业41户,花卉园林企业近100户,建立农村经合组织12个,培育业主325 个,有力带动了林业产业发展。林业产业的发展,使林业总产值快速增长,四年累计实现林业产值34.1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65%以上。林业产业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农民增收,2004年,农民从林业获得的人均收入达到113.7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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