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
办事规程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纸质暂住证)、10天(IC卡暂住证)
收费标准:IC卡暂住证 每证 20元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函[2002]208号) IC卡暂住证登记项目需变更、更正按10元/证(卡)收取)
纸质暂住证 每证 5元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发〔1999〕9号《关于我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收费的通知》)
获取表格并填写:
提交表格和相关材料: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1寸黑白或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按身份证照片标准)、房主户口簿、务工证明等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暂住地所在派出所办理。
方式一: 1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1寸黑白或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按身份证照片标准)、房主户口簿、户主户口簿、务工证明等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 2 派出所办证窗口民警受理并审核
方式二: 1 网上下载《暂住人口登记表》 2 按要求录入《暂住人口登记表》 3 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写表格获得确认 4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1寸黑白或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按身份证照片标准)、房主户口簿、务工证明等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暂住地所在派出所办理。
领取交费单缴纳费用:审核合格后填写登记表或录入信息并缴纳相应费用
办理纸质暂住证:1 签发纸质暂住证 2 申请人当日领证
办理IC卡暂住证:1 领取《IC卡暂住证领证通知单》 2 暂口信息维护至市局中心库,市局IC卡制证中心制证 3 申请人10天后持领证通知单到派出所领取IC卡暂住证
领取证件
附件:
本人居民身份证
1寸黑白或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
务工证明
房主户口薄
前置条件:年满16周岁拟在眉山市暂住1月以上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
办理机构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公安分局
办理地点:暂住地所在派出所
法律依据
1.暂住证申领办法(公安部令第25号)
2.四川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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