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验外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事规程
政策依据:
《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即国家人口计生委9号部长令)
所需资料:
婚育证明的项目检查
对于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外来流动人口,要认真进行婚育证明的项目检查,并加盖《计划生育验证专用章》
服务程序:
申请
1、对于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外来流动人口,要认真进行婚育证明的项目检查,并加盖《计划生育验证专用章》,向流动人口宣传成都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和服务内容。
2、对于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但婚育证明的项目不全,特别是没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其及时到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检查并落实措施后才能验证。
承办
到东坡区政务服务中心市计生委窗口办理
收费依据、标准:不收费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服务地点:眉山市东坡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计划生育委员会窗口
承办部门:眉山市东坡区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电话:( )窗口电话:( ) 投诉电话:12345
备注:
(一)办理范围
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流入我区的男18-55岁、女18-49岁的人员,在现居住地开展办(验)证工作。
(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用途
1、办理《务工证》、进行暂住登记等作为计划生育的唯一有效证件。
2、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享受与常住人口计划生育同管理同服务的有关政策。
(三)其他说明
1、临时《婚育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办理临时《婚育证明》免费。
2、现居住地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为1年。(工本费5元)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验证实行免费。
办理机构
眉山市东坡区政务服务中心计划生育委员会窗口
地址:眉山市杭州路
窗口电话:( ) 投诉电话:( )
单位定位地图
公交线路:
法律依据
《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即国家人口计生委9号部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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