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规程
申请离婚登记条件:
1、当事人中有一方具有成都市常住户口;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系在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
4、双方自愿离婚。
具体要求
当事人应提交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交纳工本费9元。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办理机构
受理部门为原办理该结婚登记单位
法律依据
《婚姻法》
《婚姻登记条例》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