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眉府人[2006]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眉山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万俊才同志为眉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朱万建同志为眉山市政府副秘书长(保留正县级待遇);
唐承忠同志为眉山市政府副秘书长(保留正县级待遇);
杨 波同志为眉山市物价局局长(保留正县级待遇);
龚宗跃同志为眉山市供销社主任;
周小川同志为眉山市电视台(市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邓 策同志为眉山市安办(安监局)主任(局长);
刘云福同志为眉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鲁建伟同志为眉山市招商引资局局长;
文 浩同志为眉山市档案局(馆)局(馆)长;
徐成良同志为眉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开伦同志为眉山金象化工产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启林同志为眉山市财政局调研员;
余敏为同志为眉山市商务局调研员;
时翠华同志为眉山市外事侨务台湾工作办公室调研员;
刘川峨同志为眉山市粮食局调研员。
免 去:
黄 建同志眉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泽军同志眉山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鲁建伟同志眉山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张启林同志眉山市政府驻京联络处主任职务;
陈明芳同志四川省通济堰管理处处长职务;
余敏为同志眉山市商务局副局长、市供销社主任职务;
王澄琳同志眉山市电视台(市人民广播电台)台长职务;
肖成新同志眉山市安办(安监局)主任(局长)职务;
杨成平同志眉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周小川同志眉山市物价局局长职务;
曾丽霞同志眉山市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邓 策同志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龚宗跃同志眉山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黄国清同志眉山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蔡 刚同志眉山市招商引资局局长、眉山金象化工产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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