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彭山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l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二、凡具有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必须在公告之日起至2006年12月27日17时前到彭山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报名索取相关资料,缴纳履约保证金,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五、具体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6年12月28日10时在彭山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举行。
联系地址:彭山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33—7611575 联系人:梁莉、李天群
彭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六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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