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眉山市第二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国共产党眉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11月13日中国共产党眉山市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眉山市第二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宋建新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眉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题为《为加快眉山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过去六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市委和省纪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依靠党的各级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深化改革,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眉山改革、发展与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大会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政治任务,各级党的组织必须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确保在2010年建成具有眉山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为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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