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午(9:00)
第 四 次 大 会
一、选举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二、选举市人大代表。
下午(1:30)
第 五 次 大 会
一、通过关于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二、通过关于眉山市东坡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三、通过关于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四、通过关于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五、新当选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政府区长、副区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与代表见面;
六、新当选的区长讲话;
七、区领导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