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棱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www.msxh.com    2005-3-12 11:15:52    来源:眉山两会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5年2月26日

在眉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新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4年工作回顾

  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中共眉山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努力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业务工作和班子队伍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为保障和促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保持了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98人。审查后批准逮捕1019人,与上一年同比上升7.2%;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292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052人,同比上升11.2%。其中,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14人,批准逮捕1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30人,提起公诉111人。

  一是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突出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47人,提起公诉50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抢劫、贩毒、盗窃和抢夺等犯罪637人,提起公诉640人。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洪雅“祝国松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针对该案性质恶劣、案情复杂等情况,及时成立专案小组,加班加点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大量证据后,将该案成功起诉,涉案的14名人员除1名被免予刑事处罚外,其余13名被判处刑罚,主犯祝国松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是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批准逮捕涉嫌金融诈骗、偷税、制造伪劣商品等经济犯罪嫌疑人18人,提起公诉13人。去年1月,公安机关对吴政桐等3人利用彭山县青龙镇未被启用的某监狱外劳点作掩护,大肆制售假烟的案件立案侦查后,市人民检察院迅速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开展侦查工作,并追捕了江显忠等3名参与作案的犯罪嫌疑人。该案提起公诉后,以上犯罪嫌疑人均被作了有罪判决。

  三是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落实。通过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及全市检察执法的16件上访案件逐一清理,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集中妥善处理后全部息诉。继续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建立“青少年维权岗”14个,切实把对末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各项司法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加强了对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同时,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千村法律书库工程”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了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二、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

  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既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不断深化对查办职务犯罪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强化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着重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主体作用。市人民检察院在带头查办大要案件的同时,注意发挥检察机关领导体制优势,切实加强对全市检察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对一些重大案件、疑难案件采取领办、交办和交叉办等措施,积极整合侦查资源,有力地促进了办案工作的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7件62人,同比分别上升16.3%和6.9%。通过办案追赃挽损900余万元。其中,市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办大要案件7件7 人,同比上升66.7%。典型的有:中石油四川眉山销售分公司原副总经理韦奇(副处级)受贿115万元案;甘洛县县委原副书记、县长巫林受贿49万余元和玩忽职守案;建设银行彭山县支行原行长吴兆雄及其妻陈凤仙受贿39万余元、贪污16万和14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原副局长杜岗涉嫌受贿11万元,徇私枉法及私藏枪支等大要案件。

  二是突出办案重点,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去年,全市检察机关所立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有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17件和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要案5件,占立案总数的38.6%;立案查办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以及在退耕还林、计划生育、乡村公路建设、环境保护中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人员43入,占立案总数的69.4%。

  三是始终坚持把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办案行为、保证办案安全贯穿于办案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了案件质量。办案质量关系到法律监督的成效和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是办案工作的生命线。为此,市人民检察院在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建设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了对侦查办案活动的监督。除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和举报中心按规定加强对侦查执法活动的监督外,两级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也介入办案活动,实施跟案监督。去年,全市检察机关所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的侦结率为91.1%,与上一年同比上升5.1个百分点;已提起公诉57人,起诉串为83.8%,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提起公诉的案件均被作了有罪判决;不起诉7人,不起诉率为10.3%,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撤案4人,撤案率为5.9%。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在办案中未发生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违纪违法情况和办案安全事故。

  四是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机制。个案预防中,坚持开展“一案一分析”、 “一案一建议”等活动,积极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专项预防中,针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易发职务犯罪的环节,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5条,并在东坡湖外滩东岸改造、通济堰渠首整治等6项工程招标中对51个企业法人开展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促进了公正招标。市人民检察院在林业系统和土地执法系统开展了系统预防,通过对这两个系统发生的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分析,以检察建议书的形式
提出预防对策,促进整改和防范。市林业局根据对策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林业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土地执法检查组对市人民检察院在加强土地执法中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诉讼监督工作继续加强,促进了司法公正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认真组织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专项工作、专项行动,努力拓宽监督途径,增强监督实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和诉讼监督中的薄弱环节,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侦查监督工作中,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既严格依法纠正侦查活动中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又注意加强对侵犯人权问题的监督。全市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程序,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0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5件。通过审查案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捕17人,追诉16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72人,不起诉35人;对18名犯罪嫌疑人追加起诉漏罪21个;对19名犯罪嫌疑入不起诉部分罪名20个。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与市工商、税务、质量监督等16个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制发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规定》。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226件,并对从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书面检察建议56条。同时,注意发现和积极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了仁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原指导员李历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该案提起公诉后,李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在审判监督工作中,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维护人民法院审判权威相统一。市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提出抗诉4件;提请省人民检察院对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抗诉21件,提出抗诉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同时,积极拓展监督方式,通过办理支持起诉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侵犯,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件。市人民检察院指导东坡区人民检察院与东坡区人民法院密切配合,以支持起诉方式成功解决了该区多悦镇一村民小组组长侵占集体款3000余元的民事侵权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为今后解决此类问题积累了经验。

  在刑罚执行监督中,市人民检察院认真组织开展了“加强监管执法、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为内容的“双加强,双保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工作,加大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在“双加强、双保障”创建活动中,全市检察机关发现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41起,收缴违禁物品15件。在“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工作中。对2001年以来的“减、假、保”案件逐案进行了清理,查出并纠正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10人。市人民检察院
立案查办了东坡区看守所民警徐培文涉嫌私放在押人员犯罪案。该案提起公诉后,徐培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四、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和“党员先锋工程”活动,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的要求,紧密结合全市检察机关班子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分阶段、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和“党员先锋工程”活动,全面落实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干警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得到提高。共有54个先进集体和66名先进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市级有关部门表彰,有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锋党员,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诉人”,3名干警通过了全国司法统一考试。

  一是狠抓领导干部素质的提高。通过在班子中深入开展创“四好”和争做“模范领导千部”活动,提高政治素质,增强班子凝聚力和号召力;先后在全市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中选送19名同志到上级检察院学习培训,更新知识,开阔眼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议事程序等规章制度,并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分县包干,巡视督导.努力提高班于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

  二是从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人手,狠抓队伍整体素质提高。通过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警廉洁从检的自律意识。组织干警开展“双深入”活动,体验基层生活,接受艰苦奋斗教育。围绕能力建设,狠抓干警业务培训,先后举办14个各类业务培训班,组织240余人次参加了业务培训。

  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强化队伍监督管理。针对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相关联的一些突出问题,按照上级检察院的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三类直接受理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三项清理工作。对清理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监察建议13件,增补完善监督制度9个,给予批评教育3人、纪律处分1人。

  五、坚持党委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去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先后两次向市委全面汇报了全市检察工作情况,市委余斌书记两次作出书面批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对全市检察工作,特别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进行了认真贯彻和落实。市人民检察院还制定了定期向市委政法委报告法律监督工作的制度。去年10月,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近两年来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及时增添措施,促进了工作的健康发展。在主动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办理交办案件,继续落实与人大代表联系的十项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共办理党委、人大交办案件17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18次。

  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将拟撤案、拟不起诉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全部纳入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去年,通过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监督处理“三类”案件13件,增强了执法公信度,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理解、支持。

  在回顾总结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个别地方、个别干警对当前社会治安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认识不清,对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学习理解不透彻,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的观念树立不牢,办案工作尤其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寓人民群众的希望和要求还有差距。

  二是少数干警法律监督能力不强,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所担负的法律监督职责不相适应的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三是个别干警不能严格自律,司法行为不够规范,违反制度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是“两房”建设欠帐多,经费困难、装备落后等问题依然困扰和制约着工作的发展。

  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0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本次人代会的各项决议,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检务保障,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全面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一、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

  把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教育摆在首位,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实践和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以业务工作为中心,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一)发挥批捕、起诉职能,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决贯彻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 “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坚决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工作,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做好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的工作,积极参加党委统一部署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涉法涉诉等专项治理工作,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二)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发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金融、土地管理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拉拢腐蚀干部、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也要坚决依法查处。要在整合侦查资源、优化侦查权配置,推进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上继续下功夫,努力提高发现和突破职务犯罪的能力,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同时,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要以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为重点加强对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通过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巩固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等专项工作的成效,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以努力提高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率为着力点,既纠正裁判不公的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又积极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同时,要加大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的力度,增强法律监督的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我们将按照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的部署,认真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深化检察工作主题教育、执法观教育和解决在法律监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作为开展好这项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学、摆、改、立四个环节,使广大千警特别是广大党员的素质有新的提高,精神面貌有新的变化,执法观念有新的转变,各项工作有新的发展。

  要努力加强检务保障和检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基层检察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要认真推进检察改革,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建立和规范检察机关外部监督机制,重视和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落实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促进公正执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一定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振奋精神,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面正确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为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促进眉山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编辑:吴勇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
【字体:
关闭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版权与免责声明
法律顾问: 眉山维是律师事务所 律师:欧大俊(执业证号:220295110030)
电话:0833-8195505 传真:0833-8195505
信  箱: 200320lzj@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