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勇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www.msxh.com    2005-3-11 13:33:09    来源:眉山两会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5年2月26日

在眉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04年,全市法院在党委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为目标,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依法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继续抓好“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判工作,依法调节民商、行政等各种社会关系,强化执行工作,稳妥推进法院改革,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全市法院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为人民法院的重要政治任务,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制裁犯罪、化解矛盾,审结各类刑事案件 969件。中级法院受理297件,审结296件,审结率为99.66%,一审共判处无期徒刑以上45人、有期徒刑49人。严厉打击了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故意杀人、抢劫和黑恶势力犯罪。祝国松等14人“涉黑”犯罪组织在洪雅县境内为非作歹,称霸一方。我院在当地进行了连续一周的开庭审理,一审依法判处祝国松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严厉打击了一批贪污、受贿等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开展。原凉山州甘洛县委副书记、县长巫林受贿、玩忽职守,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严厉打击了一批毒品犯罪。张贵华、胡永奇、王红波贩卖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1250克,张贵华被判处死刑。按照宽严相济、惩教结合、质效并重的原则,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对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依法裁判无罪。开展减刑、假释专项检查,对1998年至2004年7月期间所办理的1232件减刑、假释案件逐件进行了认真检查,未发现一起错案。推行减刑、假释听证制度和裁前公示制度,及时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69件,促使罪犯认罪服法。建立特邀陪审员制度,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重特大案件的审判力度,审结这类案件15件。马国清与袁凤英离婚后仍一起同居,因生活琐事双方发生抓扯,马国清将袁凤英勒死,并肢解尸体,分三处抛弃。马国清被判处死刑,已执行枪决。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和心理矫治,及时妥善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件18人,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发挥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起来,通过大力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等工作,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民商事审判,为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积极的司法导向作用。全市法院始终把加快推进“三个转变”、“富民升位”和资源市场 化配置,保障公平竞争、维护经济秩序作为审判工作重点,审结各类民事案件6815件。中级法院受理423件,审结404件,审结率为95.50%。审理涉及土地、民营经济、健全人才市场体系等纠纷案件,为依法规范土地、资金、人才市场服务。审结土地转让、房地产开发、建筑承包等纠纷案件51件,涉案标的金额6528万元;审结涉及民营企业买卖、借款、建筑、加工承揽等纠纷案件109件,涉案标的金额15425万元;审结劳动争议纠纷案件9件,涉案标的金额22万元。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稳妥审理“涉农”案件,审结涉及农村承包、土地纠纷等案件17件。审理企业改制、破产、资产重组等纠纷案件,为国企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服务,审结案件1件,涉案标的金额8360万元。我院在审理眉山烟叶复烤厂破产案件中,面对各种复杂情况,认真把好资产清理关、帐务审计关、债权清收关,多次召开职工座谈会,宣传政策法律;就职工反映的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认真答复;积极向省里争取100多万元补贴资金,用于解决职工实际问题,稳定了职工情绪,推进了破产案件的审理。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及时妥善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全市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既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注意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政务环境,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22件。中级法院受理54件,审结54件,审结率为100%。

  坚持依法、及时、慎重、准确的立案工作原则,严把立案关,保护当事人诉权;对当事人起诉的每一件案件,在起诉条件、起诉依据、案件管辖、案件性质等方面认真审查,该立案的及时立案,不该立案的依法定程序裁定。对一些可能涉及社会稳定的纠纷,严格请示汇报,慎重对待和处理。全市法院共立各类案件11493件,中级法院立案1187件。充分发挥信访职能,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众来信281件次,接待群众来访1276人次。

  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办理好国家赔偿案件,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共受理再审案件、国家赔偿确认申诉案件98件。中级法院受理56件,审结54件,审结率为96.42%。针对审判监督案件的特点,我院着眼于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再审案件的始终,更好地平息纠纷,使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安徽宿州人张家光1995年来眉探亲,在眉山县某公司招待所被害,张的亲属以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凶手未归案等原因,致使该案多年未处理好,张的家属多方申诉、上访。我院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公司一次性赔偿45000元,张的亲属表示满意。这一长达8年之久的民事赔偿案圆满了结。

  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1999)11号文件精神,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323件。中级法院受理160件,申请执行标的35186万元,执行结案98件,执行标的15041万元。集中力量,执行好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洪雅城东电力公司系列案件,自2000年3月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我院统一执行以来,已先后执行了成都九龙电力公司支付城东公司的转让款7605万元。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依法强制执行,执结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树立了执行权威,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如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诉乐山市财政局借款纠纷一案,我院集中力量,快速出击,依法强制执行,乐山市财政局一次性支付信托公司借款本息等共计494万元,取得了很好的执行效果。按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安排部署,全市法院认真开展了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执行款物及执行案卷的“三项清理”活动,截止2004年7月,共清理了未结执行案件2296件,到12月底已执结1111件;共清理执行款物598万元,已全部及时兑付给了当事人。

  三、按照司法为民要求,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根据最高法院、省法院统一部署,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强化法官审判质量意识、效率意识。认真贯彻肖扬院长“让有理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的指示精神,对确有困难的下岗职工、贫困农民等弱势群体实施司法救助,全市法院批准576件案件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257万元,其中中级法院减、免、缓诉讼费120多万元。及时审理涉及拖欠民工工资案件,审结26件,涉及民工工资1250万元。2004年春节前夕,因眉山新区开发商拖欠民工工资,数百民工上访市政府,中级法院积极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使开发商兑付民工工资1200余万元,涉及民工近万人。开展清理超审限案件清理活动,建立健全审限管理的长效机制。全市法院共清理民事案件1451件、行政案件30件,无一起超审限案件。积极探索确保“公正与效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审判质量监督与评查制度,对审判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监督,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的提高。中级法院共评查案件103件,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进一步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在总结诉讼调解案件经验的基础上,把案件调解工作作为审判活动的重要环节和重要内容,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平息纠纷,化解矛盾。积极响应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号召,做好涉法上访老户排查、息诉工作。对上访老户情况进行了排查,确定了长期赴京、赴省和在我院长期缠诉、缠访的上访老户名单,在规定期限内对排查出的上访老户问题迅速落实,对需要立卷复查的,落实责任人进行复查,对督办的案件,责令相关部门限期完成,对需要做息诉工作的,由院党组成员下访,分片包干进行人人见面,做息诉工作,不推诿,不敷衍塞责。全市法院共排查出涉法上访老户案件56件,已做好息诉工作42件,决定立案再审5件,商请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4件,提出司法建议2件,妥善处理好原进京上访案件5件,复查率达100%,息诉率达75%,上访老户基本得到稳定和控制。8月,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时,这项工作受到充分肯定,并受到上级法院和市委的好评。

  四、稳妥推进法院改革,努力实现司法公正高效的工作目标

  围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从制约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人手,积极稳妥地深化法院内部各项改革。一是进一步深化信访、立案改革,规范信访、立案工作职能,建立科学合理的立案信访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在诉讼法规定的范围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明确审判人员调查取证范围,积极探索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和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适用问题,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积极推行审理速裁机制的建立。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审判辅助性工作的管理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最高法院《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探索完善书记员聘任、单独序列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四是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制定了《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年度考核末位淘汰制度》。通过强化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司法警察整体战斗力明显加强。法警支队在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正规化建设活动中被省法院评为先进单位。

  五、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

  一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抓住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这个关键,认真落实省委“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推进法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结合深入实施“党员先锋工程”,进一步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按照省委“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党组成员带头做到了“八个一”,即:在审判岗位的党组成员每季度开一次示范庭;每人联系一个基层法院,有针对性地做好指导工作;每人帮扶一户贫困户或一个贫困学生,每年走访慰问不少于两次,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分管部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或业务辅导课;每月安排一次信访接待,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每季度与分管部门干警谈一次心,掌握干警的思想状况,了解干警在想什么,关心什么,需要领导提供什么帮助;每半年安排一次调研活动,拿出一份高质量的调查报告;院每半年邀请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由于在抓班子带队伍工作中做出了成绩,我院被市委表彰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院党支部(机关党委)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先进集体。

  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加强和规范队伍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法官和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中级法院与基层法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级法院党组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承诺等形式,加强和规范队伍的监督管理。全市法院无一起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我院被市委评为200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狠抓素质建设,提高队伍职业能力。坚持正面典型引路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学习雍宗满、唐汉华、任长霞、蒋庆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弘扬正气,努力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全市法院有一名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十佳法官”。中级法院有一名法官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省政法战线先进干警。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法官和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对全市法院66名40岁以上、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的法官进行了专项培训;完成了26名法官的续职资格培训;按计划组织了全市法院40名干警参加北京大学法学“专升本”远程教育。实施“借脑引智”工程,探索干部培养新路子。3月,中级法院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法院结为友好法院,互派干部挂职锻炼。7月,中级法院与西南政法大学签订共建学生实习基地的协议,成为西南政法大学在全国第二家、在省内第一家教学实习基地。

  抓住时机,大力推进基层建设。全市法院抓住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高度重视法院基层建设的良好机遇,扎实推进法院基层建设工作。中级法院由院领导带队深入全市16个人民法庭进行调研,对每一名法庭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摸清了基层的情况,找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据此形成调研报告,向市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市委高度重视法院基层建设,召开全市会议对法院基层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

  六、自觉接受监督,增进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全市法院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中院成立了联络工作办公室,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有关联络工作制度,加强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力度。一是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制度。认真协助人大机关做好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和对法院工作的评议活动。对人大代表在视察、评议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逐项研究落实。先后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工作15次62人,邀请代表参加座谈12次96人,聘请12名代表作为法院工作监督员。认真完成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清理涉法上访老户活动等检查工作。二是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来信的工作制度。按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及时办理代表、委员来信,并将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情况及时答复。2004年人代会期间,中级法院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对此,院联络办负责人和相关业务庭负责人先后2次登门拜访提出建议的代表,及时作出了书面答复。三是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重大工作事项制度。将人民法院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向人大代表通报,提请政协协商,沟通情况,争取支持。四是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征求和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建议、意见。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研究,对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个案、人大常委会领导批办事项及时督促,认真办理,按期答复。共走访征求代表意见15次136人。五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审理制度。先后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10件77人次。3月、5月、7月,中级法院在审理仁寿余江庭故意伤害案、孙良国等9人共同犯罪案、洪雅祝国松等14人“涉黑”犯罪案件时,分别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6月和8月,又先后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眉山监狱,旁听减刑、假释的公开听证。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了3项次工作受到上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各位代表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全市法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的差距:一是思想观念上的差距。少数法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不够强,现代司法理念尚未完全树立。二是工作机制上的差距。审判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科学规范的审判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等热点难点问题仍未根本解决。三是队伍素质上的差距。少数法官政治素质不高,业务素质不强,致使有的案件在公正与效率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法官队伍“断层”问题严重,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难以进入法官队伍。全市16个人民法庭有6个不能组成合议庭。四是物质保障上的差距。法院物质装备总体水平比较落后。中级法院虽已搬入新楼办公,但建设资金尚缺口1000多万元。全市16个人民法庭有2个属于危房,有不少人民法庭审判设施破旧,严重制约了审判工作的开展。6个基层法院有3个法院的审判法庭需要新建。对此,我们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各位代表的监督支持下,深入研究,认真解决。

  各位代表!

  2005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努力提高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正、正义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法治眉山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严惩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坚持严打方针,从严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坚决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坚持打防并举、惩教并重、标本兼治,不断提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工作的作用。

  二、增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为实现发展新跨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审理好涉及国有企业改制、破产、金融证券纠纷、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案件,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法审理知识产权和涉及民营经济案件,平等保护各类诉讼主体。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行政机关完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社会保障体系。广泛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依照法律和政策做好执行工作,努力攻克“执行难”。

  三、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推进司法为民新举措,着力构建司法亲民、便民服务体系。把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价值取向,重点审理好涉“三农”问题、婚姻家庭、困难弱势群体纠纷案件。把深化诉讼调解作为重点,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充分体现调解化解矛盾、平息纷争的功能。加强诉讼引导,完善立案信访机制,方便人民群众告诉立案。扩大司法救助范围,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审理典型案件以案讲法,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四、增强公正高效文明司法的能力,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法官的政治敏锐性,保持政治上的清醒。认真解决班子和队伍思想、作风、纪律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切实抓好廉政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防止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滥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队伍业务素质。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开展创“学习型”法院、当“学习型”法官活动。

  五、增强监督指导能力,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坚持一手抓机关自身建设,一手抓对下监督指导,逐步形成严有标准、评有依据、抓有章法的监督指导机制。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稳步推进法院改革,构建符合审判规律的长效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法院基层建设,重心下移,政策下倾,搞好人民法庭建设。要围绕省法院提出的奋斗目标,逐步实现审判质量优质化、审判效率高效化、司法为民务实化、法官队伍职业化、审判管理科学化、司法保障现代化,争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推动全市法院在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管理、司法文明、司法保障等五个方面取得新的进步。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面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加快推进“富民升位”,建设法治眉山,实现发展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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