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5年2月28日眉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眉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王新棱检察长所作的《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