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民主集中制

www.msxh.com    2004-12-13 16:27:30    来源:眉山分频道
【字体:
关闭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有六项基本原则: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他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责任编辑:吴勇)
∷ 频道精选 ∷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四川眉山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新华网四川眉山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新华网四川眉山频道或与新华网四川频道联系。

电  话:0833-8195505 传真:0833-8195505 业务联系:0833-8195505
信  箱:200320lzj@vip.sina.com

∷ 热点话题 ∷
∷ 眉山名人 ∷
∷ 专题报道 ∷